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的规定,2018年我院开展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一、接收申请专业: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具体见校研招网。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各年度同力硕士学位接收人数不超过3名。
二、注册条件:
凡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均可注册同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
三、材料提交 :2018年5月21日—6月4日(外文楼B707)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表、资格审查表;
(2)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可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其它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
(5) 科研计划书。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语言为所申请专业语种的科研计划书,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拟开展研究的题目;拟研究问题;选题的意义;相关问题目前研究现状;本研究的目标和内容;本研究拟采用的具体方法;本研究预期的研究结果;参考文献。
四、材料审核: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评价;
2. 如有需要再进一步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或其他必要的形式),具体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注册名单:
相关接收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详细要求及安排见各接收学院通知),与拟注册申请人签署协议;并于6月8日前将拟注册总名单(含系统录入)及协议书报研究生院审批及备案。逾期未签署协议者将视为放弃注册。
六、缴纳培养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按照协议(及相关通知)要求于6月18日-28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完成缴纳培养费(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且期间须保留凭证并及时告知接收学院),按时完成缴费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按时缴清全部培养费者,将视做本人已放弃本次申请注册。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申请人即可按照相关安排开展学习事项等。
申请人应根据学院要求,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制
订培养计划,2018年7月下旬,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须查阅我校同力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28号)等相关文件等规定(详见校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培养内容等)。
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注册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