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学)院团工委、附属单位团委: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和国家语委等六部委关于在中小学中开展以传统节日为主题的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要求,陕西省决定组织开展首届陕西省大中小学生“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特此,我校将举办大学生“中华颂·经典诵读活动”校内选拔,征集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省级评比。
一、活动主题
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提高青少年的人文素养,对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保护国家、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有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人文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的要求,本次活动主题定为“团结在党的旗帜下,激情诵扬中华经典”。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省语委办 、省诗词学会 、省朗诵艺术家协会共同举办。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诵读所选诗歌内容,可参照活动读本所选篇目。《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读本》(大学版)由三秦出版社出版,选择中华古诗词经典作品和近现当代优秀作品,以及吟诵陕西的革命历史、英雄人物、表现陕西民俗风貌的作品。
(二)除《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读本》内容外,各地市、学校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各地实际,适当增加符合地域特点或配合教学的诵读内容。
(三)活动要求用普通话诵读。通过表演者对诗歌意境的理解和声情并茂的朗诵,以及在节奏速度上的处理和把握,激起我们与诗的内容相应的感情,同时更好地展现诗歌的内涵。集体朗诵节目,还要展现团队的合作、和谐精神,表现出较强的现场感染力。
注:诵读形式不限(视频、音乐、伴舞等),时间在6分钟以内。
四、活动组织形式
以书(学)院团工委、附属单位团委为单位,进行第一轮评比后,每单位选拔1-2个节目(个人或团队),报送学校评比。学校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参加校内汇演选拔(地点另行通知),并报送前三名参加全省的汇报表演。
五、活动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3月1日—4月1日,书院选拔阶段;
第二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15日,学校汇演选拔阶段;
第三阶段:2013年4月15日—4月20日,将评选的优秀节目(个人或团队)录制光盘并报送参加省优秀节目评选和汇报演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2668265